绍兴市是我省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试点地区,从2007年6月底开始,绍兴县对稽东镇24个行政村、74个自然村的530余处文物遗迹进行了历时3个月的普查登记,圆满完成试点工作。随后,绍兴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继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了开展文物普查的通知,各级普查办又及时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颁布文物普查五项制度,建立普查队伍15支,普查各项工作进展有序。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共普查文物点1756个,其中新发现1516个,复查240个。
在普查过程中,绍兴地区积极开展文物普查宣传报道及普查线索征集工作,印制宣传横幅50条、编印绍兴市文物普查宣传资料500余份、绍兴市文物普查简报13期。同时还设计制作了《开展文物普查 构建和谐社会——绍兴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图片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