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完成普查第二阶段任务并通过省普查办的验收后,我县继续做好普查后续工作,完善资料,规范记录,同时利用这段衔接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查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文化下乡”进行图片宣传。从2月1日至2月11日,县普查队利用“文化下乡”之际,带着展板深入全县九镇一区进行宣传。普查办制作的《海盐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展》内容丰富、图片逼真,形象直观地将文物成果公之与众,吸引了大量农村群众观看,再一次扩大了群众对文物的认识和了解,起到了较好的社会宣传作用。 二是参加“海盐县新社会组织服务社区实践活动”。 2月6日,我县组织“海盐县新社会组织服务社区实践活动” ,并在县城人流量较大的秦山广场展宣传活动。我局组织人员进行文物三普和文物保护法宣传,并发放相关资料,开展咨询活动。 三是制作三普宣传灯箱。为扩大三普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文物保护氛围。今年1月,三普办精心制作多幅三普宣传图片,在县城主要街道新桥路两侧的广告灯箱上进行粘贴宣传。 四是编印《海盐历史文化遗存》一书。县博物馆与县政协共同编印了《海盐历史文化遗存》,该书以丰富的图片资料和概述性的史料解读,展现我县从公元前五千年至今保留下来的多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收罗了我县第三次文物普查的部分成果,特别是古桥、民居和历史街区,大大地丰富了我县不可移动的种类和数量。 五是配合嘉兴市文化局做好《嘉兴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的资料提供工作,选择我县部分三普成果,做好这些文物点资料的编写、较对等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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