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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通过省级验收

来源:浙江文物网  作者:沈贤红  2010-02-02

    1月27日至28日,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组对玉环县实地文物调查阶段进行了检查验收。台州市文广新局领导许良云,玉环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县文广新局局长翁长锋参加了工作汇报会。

    玉环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文广新局副局长李枝霞向验收组作《玉环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工作报告》。县文物普查办公室副主任杨青向验收组作《玉环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技术报告》。玉环县实地调查行政村和自然村覆盖率均达到了100%。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624处,其中新发现文物256处,复查文物23处,登记信息点345处。同时,在坎门外围海域发现水下文化遗存疑点3处。

    验收组在听取报告并查阅了有关资料后认为,玉环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认真履行了政府职责,成立了普查机构,安排了普查经费,开展了普查宣传,加强了组织协调,组织管理工作到位及时、运作良好。验收组仔细核对了玉环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总量及纸质、电子文本数量,并检查了相关《野外调查手册》等,认为玉环县的普查数据与相关规范要求相符。并使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校验软件》对玉环县实地文物调查覆盖率、文本内容、审定流程进行了逻辑审查。共校验不可移动文物记录279条、消失文物0条,通过率100%,符合校验要求;校验发现全县314个行政村中有182个行政村无不可移动文物记录,认为普查队做出了合理解释。

    验收组随机抽取了若干《登记表》作为质量检验样本,检查后认为,玉环县普查办根据市级初验专家意见进行了整改,基本整改到位。样本的纸质文本与电子文本内容一致,各项调查指标的填报质量及照片、图纸质量,均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在调查现场验收方面,专家组随机选取了“坎门验潮所”、“李阿银三合院”、“天后圣母宫奉宪勒碑”、“东街尤氏鱼行”、“《纪恩诗》摩崖石刻”及“隔岭潘氏碉楼” 等6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实地踏查、验证。并对无文物记录的桃花岭村进行了现场复核。验收组认为复核情况与野外调查实际相一致。验收组通过了玉环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省级验收合格。同时,验收组提出了若干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玉环县文物普查办将继续做好查漏补缺及完善数据资料、提高文本质量。
 
(作者单位:玉环县文物普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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