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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文物普查综合信息月报(2009年6月)

来源:浙江文物网  作者:温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07-01

  一、召开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
  6月25日,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在市人民大会堂召开,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分管领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文物馆长,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表彰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业余文保员;总结了近几年来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署了下阶段的工作任务;有关(市、区)人民政府作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典型发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吴东局长在回顾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指出,几年来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非遗普查取得丰硕成果;二是非遗保护机制逐步健全;三是文物普查工作扎实推进;四文物保护工作得到加强;五是文化遗产宣传效果显著。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吴东局长强调:一要完善非遗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非遗传承保护工作;二要重视文物资源基础调查,进一步推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三要加强文物维护,进一步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四要做好文化遗产的展示宣传,合理利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五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六要强化文物管理,确保文化遗产安全。
  市委常委、副市长陈作荣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对多年来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深刻阐明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出文化遗产是提升软实力的宝贵资源,是增强凝聚力的精神纽带,是提高创新力的重要源泉。陈市长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一要明确文化遗产的保护项目,二要健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机构,三要安排文化遗产的保护经费,四要重视传承人的培养,五要加强依法管理,六要各部门齐抓共管。陈市长指出要同时做到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要走出一条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发展路子,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保护文化遗产与发展文化产业相结合,二是与发展旅游相结合,三是与繁荣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
  二、瑞安市召开文物普查工作分析会
  6月1日,瑞安市召开文物普查工作例会,组织学习有关省文物普查质量控制工作会议的文件精神,着重就登记表的内容变化进行详细讲解,同时针对5月份温州各兄弟县(市)的文物普查工作进度情况进行深入地分析。该市普查办认为瑞安市文物普查工作还需加大力度,要求全体普查工作者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紧迫性,再接再厉,在抓好质量的基础上,再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在10月底全面完成野外调查登记工作任务。6月,该市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宁益乡、鹿木乡、枫岭乡、营前乡等4个乡镇及市区安阳街道办事处的7个社区(居民区)的野外文物调查登记工作,并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对市区老城区中心地段和湖岭镇等乡镇进行认真、详细地调查登记。
  三、平阳县注重普查思路整理创新
  平阳县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县域内文化遗存众多,该县立足新发现,继承创新,文物普查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坚持抓质量与求进度相结合。不因为追求进度而牺牲质量,也不因为追求新发现文物数量而牺牲质量。为更好完成野外调查工作,该县普查队员长期驻扎当地,减少路上的来回奔波,以提高普查效率;并利用晚上时间进行室内相关资料整理工作。虽然该县普查完成率相对较低,但普查新发现总数却名列全市前茅。(二)保后勤与提素质相结合。为充分调动一线普查队员的工作积极性,该县及时发放工作补贴,统一野外着装,添置应急药品,并组织实地慰问。同时,注重将文物普查与提高专业素质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碰到疑难问题队员共同商讨,并多次邀请省市文物专家现场传道、授业、解惑。(三)注重新发现文物后续保护。该县边普查边保护,积极落实后续措施,在普查完成一个乡镇后,整理、下发普查登记名单,要求当地政府、社区、村委会和县文物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新发现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四、野外调查完成情况
  截至6月25日,全市共普查行政村(社区)4883个,普查完成率达85.21%,普查文物总数为15650处,其中新发现文物7262处,复查1129处,信息点7259处。其中新发现文物包含古遗址126处、古墓葬330处、古建筑5669处、石窟寺及石刻225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建筑845处、其他类型67处。本月典型新发现有:乐清发现三处明代建筑;平阳发现北宋古桥、清代陡门;文成发现古祠堂群;苍南发现明代银矿洞遗址、双孔石拱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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