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省政府办公厅莫干山管理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填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度汇总表的通知》(办普查函〔2008〕30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市、区)按国家文物局要求填写《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度汇总表》,由设区市汇总,5月12日前通过浙江文物网文物普查信息报送平台,报送电子版至省普查办(电子表格请从浙江文物网www.zjww.gov.cn下载)。
联系人:张苹、张静波 联系电话:0571-87086703
文物普查信息报送平台:www.zjww.gov.cn
特此通知。
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转发 文物 普查 进度表 通知
关于填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度汇总表的通知 办普查函〔2008〕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文物普查办公室: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总结与2008年度工作安排》(文物普查发〔2008〕5号)有关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应于2008年第一季度完成行政区内普查第一阶段任务的扫尾工作,实现机构、人员、资金、设备、培训五到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于3月份全部建立领导小组与工作机构,未能按时建立的,将公开通报。为落实上述要求,量化掌握各地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现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度汇总表》表样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填报说明》要求,认真填报省、地、县三级行政区划单位的普查进度,于5月15日前将纸制与电子文档报送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单位名称: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1305室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84651660 (010)84626631(传真) 电子邮箱:puchaban@sach.gov.cn 联 系 人:赵永芬 姚丞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度汇总表》表样 2.《填报说明》
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代章)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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