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
浙江省文化厅副厅长 浙江省文物局局长 鲍贤伦
2007年4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们充分认识到文物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立即着手开展有关准备工作,使我省成为较早启动文物普查工作的省份之一。
在推进我省文物普查工作过程中,我们抓住关键节点,召开了两次重要会议,将普查工作步步推向深入。首先是2007年8月10日,我们召开了“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此后,各地纷纷成立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组织普查培训,开展普查试点。至2007年10月,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在普查第一阶段工作基本结束,第二阶段开始之际,我们于2007年10月18日,适时召开了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转段”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尽快完成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周密计划、精心实施第二阶段的工作,确保第二阶段工作圆满完成。
在我省野外调查工作全面铺开,取得一些成绩,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的时间节点上,召开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现场会,我们认为十分有必要。本次会议重点是部署2008年我省文物普查工作,统一我省文物普查野外调查、登录等技术规范,学习和推广先进市县工作经验,全面推进全省文物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年底前野外调查工作量完成60%以上。
下面,我对“转段”工作会议以来全省文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做一简要回顾,并对今年全省文物普查野外调查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转段”工作会议以来全省文物普查工作情况
“转段”工作会议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抓紧完成第一阶段扫尾工作,精心安排并启动了第二阶段工作。
(一)省普查办开展了全省范围文物普查督察
紧随着“转段”工作会议,省普查办于11月中下旬,开展了全省范围的文物普查督察。以省普查办主任、副主任任组长,省文物局、省普查办、省文物监察总队有关人员组成的五个督察组,分赴全省11个设区市,对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和第二阶段前期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督察组在各地听取工作汇报,察看普查试点现场,提出工作要求。
督察工作对省普查办掌握全省文物普查进展情况,了解各地存在的困难和遇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省文物普查顺利进入野外调查阶段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湖州、宁波、温州、绍兴等市也建立了督察制度,定期检查指导所辖县(市、区)的普查工作。
(二)省普查办组织专家对各地文物普查进行业务指导
“转段”工作会议决定省普查办业务指导组赴各地指导工作。省普查办下发了《关于要求上报各市、县(市、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业务指导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与省普查办业务指导组一起做好文物普查业务指导计划,排出业务指导时间表。
除杭州外,各地及时上报了业务指导计划。业务指导组同志在实地就现场记录、资料收集、普查表的填写、照片拍摄、草图绘制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业务辅导,并解答野外调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嘉兴、湖州、绍兴、宁波、舟山、台州、金华、温州、丽水第一轮业务辅导已基本完成,衢州、杭州的辅导正在进行。各地反映,业务辅导使普查队员们掌握了规范的普查方法和技术,为野外调查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此外,湖州、宁波、温州、绍兴等市,也建立了各自的业务指导办法,指导所属县(市、区)的普查工作。
(三)全省各地普遍组建了文物普查工作队
作为野外普查的基本工作单元,普查队、组的素质和作风将直接关系野外调查质量。省普查办下发了《关于上报<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队、组情况登记表>的通知》。全省总计组建普查队191个,有普查队员951人,其中设区市本级33个队,148人;县(市、区)158个队,803人。
很多地方文物普查工作队的建设很有特色。绍兴市建立以专业人员为主导,街道、镇乡文化干部为基础的普查队伍。在覆盖全境的排查摸底时,以乡镇文化干部为主要工作力量,配1名专业文物干部指导工作,称为“1带3”(即1个专业干部带3个乡镇文化干部);在野外调查登记和信息采集时,以专业人员队伍为主要工作力量,每队配1名乡镇文化干部,称为“3带1”(即3个专业干部带1个乡镇文化干部)。
宁波市普查办根据工作职能和目标组建了四支普查队:1.普查指导队,主要工作是配合省级督察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普查工作;2.专项普查队,重点开展普查过程中的专题普查和课题研究工作。3.地下文物普查队,主要负责各县(市)、区地下文物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地下文化遗存的确认工作,重新划定第二批重点考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4.水下文物普查队,主要负责开展浙东沿海水下文物普查工作。
金华市、台州市在普查业务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注意吸收高校力量投入普查工作。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师生承担了雅畈镇的普查工作。台州市计划调动台州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地高校力量,结合相关系科、专业学生实习参与文物普查。
(四)各地高度重视文物普查培训工作
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等市举办的培训班,具有一定的规模,并有自己的特色。杭州对参与普查的各县(市、区)文物干部 、乡镇人员(包括乡镇文化员)、业余文保通讯员、志愿者及临时调配人员等200多名基层人员,集中进行了综合性普查培训。
宁波各县(市、区)的文博业务人员、乡(镇、街道)文化站工作人员、业余文保员,以及大专院校师生与驻甬部队有关人员共300人分两批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发放了普查设备,以实现教与学的互动与交流,增强培训的实际效果。
温州的培训采取室内讲座和野外试点相结合的形式,室内培训4天,野外试点5天,取得了很好的实效。湖州市普查办领导与各位普查人员和乡镇文化站主任共60余人全程参加了培训。
(五)各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物普查工作制度
各地在普查工作中,根据自身特色,形成了一些文物普查工作制度,对于控制普查过程,提高普查质量,推进普查进度起到了较好的保障作用,值得全省各地学习借鉴。如宁波市建立了以“四个会议制度”为纽带的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即:市、县普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度,市、县普查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制度;全市“普查办”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和全市文物普查信息员联络会议制度。
湖州市建立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督导制。督导组由市普查办主任、副主任等4人组成,具体负责督导市本级(吴兴区、南浔区)各普查组,并分别联系督导三县普查工作。在野外普查工作全面展开之后,督导组成员每人确保每月有10天以上的时间到普查一线参与普查工作。
温州市将文物普查工作纳入各级文化部门领导目标考核。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签订了《2008年温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责任书》。责任书围绕60%完成率的定量指标,对各地须完成的普查工作量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地2008年文物普查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绍兴市出台五项文物普查工作制度。即:领导蹲点制度,要求市文物普查分管领导每旬安排一天时间,分赴普查现场实地进行调研。信息反馈制度,要求各县(市)普查办每月5日、20日将文物普查进展情况、相关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及时向市普查办进行反馈,并对普查工作具体事项实行一事一报和重大事项专报。巡视督察制度,要求市普查办领导和专家组成员每两月一次分赴各县(市)进行督察指导。文本点评制度,市普查办每季度安排一次文本点评会议。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市普查办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交流前期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协调普查中遇到的问题,实地考察普查中发现的文物古迹。
(六)省普查办发放了普查设备、地图
省普查办于2007年12月,完成了全省普查设备的发放,共向各市、县(除宁波外)发放设备90套,每套设备包括手提电脑、数据相机、测距仪、GPS定位仪各一台。
我省1:10000纸质地形图、电子地形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共5950幅已基本发放到位。2008年1月至3月,湖州、嘉兴、杭州、绍兴、宁波、台州、温州、舟山、金华9个市都已领到地图。普查设备、地图的到位,为我省文物普查野外调查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七)全省建立了上下贯通的信息交流渠道
省普查办下发《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建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对做好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的文物普查信息报送制度已基本建立。省普查办已上报月报7期、简报17期,11个设区市上报月报50期,各县(市、区)上报月报、简报92期。省普查办还开通了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网络工作交流平台。
省普查办开通了国家文物局网站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浙江地方频道,开设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工作简报、成果展示、信息月报五个栏目,及时发表我省文物普查相关信息,展示我省文物普查新成果。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工作,覆盖全省、上下贯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已基本形成,这既有利于省普查办全面、及时掌握我省普查工作进度与最新动态,也有利于全省各地工作交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
总体来看,“转段”工作会议后,我省文物普查进展情况良好, 经过全省各地的共同努力,我省野外调查已经全面铺开。根据会议前收到的9个设区市资料统计,全省有58个县(市、区)启动野外调查工作,新发现文物点3776 处,复查文物点763处,登记文物点3746处。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意识到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地方野外调查进展缓慢。个别设区市市本级野外调查工作尚未正常开展。一些设区市没有发挥好大市的组织协调作用,对所属县(市、区)野外调查整体推动不力。有的县(市、区)只完成了少量的野外调查工作,更有个别县(市、区)尚未开展野外调查工作。
二是部分地方普查经费尚未落实。根据会议前收到资料,全省有22 %的县(市、区)未落实2007年度普查工作经费,其中有经济比较困难的,也有经济比较发达的。
三是部分地方普查力量配备较弱。目前有相当数量的县(市、区)普查力量明显不足,有的县(市、区)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还未将文物专业干部全力投入普查工作,如不及时增加力量,将很难按时完成野外调查任务。
四是普查成果数量差距悬殊,认定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统一。从现有普查成果数量统计表格上看,在完成普查行政村数量大体一致的情况下,普查新发现成果的数量差距过大,其中虽然有历史遗存数量本身差异的因素,同时也存在着认定标准不一的原因。另外,还存在仪器使用、电子表格输入不熟练或尚未开始录入等问题。
我们一定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以上的问题。
二、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野外调查任务
2008年,我省文物普查进入第二阶段,确保野外调查质量和进度是中心任务。根据我省实际,今年年底前要完成60%的野外调查任务。这要求全省上下联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保持发扬良好的态势。为确保这一任务的顺利完成,要着重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保证野外调查质量
质量是普查的生命线。各地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科学严谨的态度,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和《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以省文物普查业务指导组明确的登记规范和统一标准为依据,全面组织开展实地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要边调查边整理边登录,确保技术质量的同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野外调查到位率,必须覆盖到所有行政村,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全面覆盖到自然村,至少不低于自然村总数的90%。
(二)控制野外调查进度
我省计划年底前完成60%的野外调查任务。各市、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任务重、时间紧,应根据各自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制定普查进度计划,本着先紧后松的工作节奏,优先调查那些文物点分布密集、普查类别多、地域范围广、环境条件差、工作难度大等存在诸多困难的地方,以减轻普查后续阶段可能出现的工作压力。
省普查办要编制普查任务完成进度表,逐月检查进度,及时掌握全省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各市级普查办也要掌握所辖县(市、区)的工作进度,随时调整工作节奏,保证普查任务顺利完成。
(三)进一步落实普查经费
省普查办要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尽早落实省财政扶持欠发达地区即一类地区的普查补助经费。各市、县(市、区)也要争取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尽早落实2008年度普查经费,以确保野外调查顺利开展。针对个别县(市、区)普查经费没有落实或落实数量过少的问题,省、市普查办要全力开展督察工作,协助解决经费问题。
(四)继续加强普查业务指导
省业务指导组在完成第一轮业务指导的基础上,计划2008年每三个月巡回辅导一次。对普查力量较薄弱,新人较多的市县将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对技术薄弱环节,例如电脑表格登录、电脑CAD绘图、普查地图和GPS的使用等方面,根据各市县实际需求,及时开办各类专题培训班。省业务指导组要及时与各市的普查办沟通协调,定期在各相应地区内组织普查工作经验交流会。
(五)发挥市级普查办的组织协调作用
设区市普查办是我省文物普查组织系统的中间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应协调组织好所辖县(市、区)野外调查力量,加强与各县(市、区)普查队的工作交流,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
除少数地区外,各设区市都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要在做好市本级野外调查的同时,发挥自身优势,集中业务力量,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业务辅导。对技术力量特别弱的县(市、区),更要重点倾斜,必要时应直接承担普查任务。
我省文物普查普遍存在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各地应积极借助高校力量,或聘用大学毕业生、退休文物干部、志愿者,借助一切有助于普查的社会力量,形成强有力的普查队伍。各设区市还应合理调配所辖县(市、区)的技术力量,组织力量较强,任务完成较早的县(市、区),帮助任务重、人力不足的地区。
(六)继续开展督察工作
从省普查办及设区市的督察效果看来,督察对了解各地普查工作进展,帮助各地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促进普查工作深入开展,起了相当积极的作用。
省普查办要继续开展督察工作,将全面督察与重点督察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督察机制:督察前做好督察计划,督察中记录存在问题,督察后形成督察总结,以便有针对性开展工作,促进全省普查工作的稳步开展和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各市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督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七)加强文物普查宣传力度
宣传应贯穿整个文物普查过程,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总体方案》和《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2008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准确把握野外调查的特点以及普查新发现、新成果,积极依靠新闻媒介,加大普查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报道形式,扩大文物普查的社会影响力,努力使文物普查工作深入人心。
各市、县(市、区)应继续按《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建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普查综合信息月报及工作简报。自本月开始,还要填写《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野外调查完成情况月统计表》。
最后,我还想谈一下文物普查工作与队伍作风建设的关系问题。
文物普查特别是普查主体部分的野外调查工作,作用关键、任务繁重、质量要求高、工作条件艰苦。面对这一不同于平常一般文物工作的特殊情况,我们一方面要积极争取物质保障,另一方面要大力弘扬老一辈文物工作者的优良传统,建设浙江文博人心怀理想、坚韧不拔、技术过硬、吃苦耐劳、奋勇进取的作风。总之,文物普查工作与队伍作风建设互为因果关系,我们要以文物普查为契机,锤炼出一支作风过硬的文博队伍,以过硬的队伍作风保证文物普查任务的顺利圆满完成。除此之外,我们别无选择。
2008年是事关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按照省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坚持科学严谨、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和注重质量的基本原则,克服畏难和急躁情绪,合理安排普查工作进度,确保普查资料的真实、完整、科学和规范,聚精会神、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的文物普查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