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我市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现将我市2007年普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温州市人民政府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部署、落实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9月底,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召开了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陈作荣任组长的温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通知》和电视电话会议对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都进行了详尽阐述,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加强协调、切实做好我市普查工作。这标志着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各县(市、区)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纷纷下发普查通知,成立普查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制定普查方案,部署和指导当地普查工作。
二、精心筹备,落实方案措施
市普查办根据《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市政府《通知》精神,结合温州实际,制定了《温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市这次普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扎实推动全市文物普查顺利进行。
1、成立普查机构。组织机构是普查工作的中心枢纽,市本级根据《通知》精神,及时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市普查办(普查办下设综合组、指导组和普查队),并专门落实了办公场地,购置了办公设备。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在普查机构设置上进行了有效创新,使普查机构的领导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其主要典型有:瑞安市将人事局纳入了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有利于普查人员调拨及招聘工作,充实和加强普查队伍;龙湾区将辖区10个乡镇都纳入了普查领导小组,有利于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这两个地区的这种做法,对于全市普查工作而言,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2、组建普查队伍。此次普查范围广、时间长、任务重、要求高,各地普查队员素质又参差不齐,而市本级普查队伍不仅要承担鹿城区的普查任务,还要负责对市辖各县(市、区)的普查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并且要协助部分文物专业干部十分欠缺的县(市、区)做好普查工作。根据这些实际情况,市本级充分整合下属文博单位的人力资源,从市文物保护考古所、市博物馆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专业文物普查队伍。截至11月底,全市各县(市、区)都完成了文物普查队伍的组建工作,普查人员不足的县(市、区)纷纷向当地政府争取临时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招聘普查员。
3、开展培训试点。培训试点是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着全面普查的有效开展。我市努力探索了一套符合温州地区实际的培训办法,以全面推进我市文物普查工作,提升普查队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养,确保普查质量到位。11月13—22日,市文物普查办举办了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来自全市各地的普查工作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采取室内讲座和野外试点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三天的室内培训学习,使学员们了解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相关标准规范、工作方法及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填写要求,为接下来的野外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而通过5天的野外实战演习,学员们则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了普查的方法、步骤、器材设备使用、资料的采集和记录等,熟悉了本次全国文物普查野外普查部分的实际操作流程,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根据我市普查试点培训工作的开展,我市总结了行之有效野外普查工作模式,有以下三点:(1)收集整理当地信息,保证普查工作粮草先行。(2)印发乡镇政府文件,保障普查工作有效开展。(3)建立村级联络员制,确保普查工作细致全面。
三、强化宣传,抓紧落实经费
宣传是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广泛深入持久的文物知识宣传,使普查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市普查办还依托市文化信息网和温州博物馆网站建立了“温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交流平台,并及时通过互联网向国家文物网、省文物信息网以及市文化信息网报送普查信息,实现文物普查宣传的渠道多样化。市普查办、瓯海区文博馆还利用培训试点期间制作了大量宣传横幅、标语在市区重要街道和试点村镇悬挂,并且制作了瓯海文物图片展到普查试点村巡回展览,通过宣传,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为全面掌握各县(市、区)普查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信息与经验交流,市普查办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从11月开始于次月5日之前及时报送“综合信息月报”,“专项工作简报”可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随时编写报送。各地普查办还指定一名专(兼)职普查工作信息员,负责定期撰写、采编和报送文物普查工作信息。
《通知》明确要求:全市文物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和县(市、区)财政分别负担,2007年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追加,2008年起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足额核定,及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政府要帮助文物普查机构落实办公场地、普查车辆和配备好数据处理、GPS定位仪、激光测距仪等普查专用设备器材。市本级根据《通知》精神,编制了较为科学全面的经费预算方案,其中市本级2007年落实了114万元追加经费;龙湾区2007年文物普查追加经费39万元到位,并落实了普查设备专项经费11.6万元;永嘉县2007年落实了13万元追加经费,落实了两辆普查车辆指标,其中一辆桑塔纳轿车已到位;乐清市已落实了普查经费, GPS定位仪、红外线测距仪等专业普查工具已基本配备齐全;平阳、泰顺两县都落实20万元追加经费,相关普查设备采购到位。
四、完成转段,开展督察指导
11月13日,市普查办召开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会议,传达了省文物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市“转段”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指导,明确了“转段”工作要围绕“六个抓”展开:一要抓经费落实;二要抓普查质量;三要抓普查重点;四要抓培训试点,五要抓督促指导;六要抓宣传动员。会后,我市各地抓紧做好前阶段扫尾工作,自12月份逐步转入全面野外普查阶段,“转段”衔接圆满完成。
12月下旬,市普查办领导对苍南、平阳两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了督察,督察组由市普查办主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崔卫胜、市普查办副主任蔡钢铁组成,并特邀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李小宁进行业务指导。督察组分别听取了苍南、平阳两县普查办主任关于当地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两县前一阶段的普查工作,同时要求他们深刻认识到普查工作的长期性与艰巨性,细致地考虑到普查涉及的各个方面,尤其要注重舆论宣传,力争普查成果最大化、社会化。
省普查办业务指导组李小宁、沈岳明、冯宝英等专家及市普查办业务指导组专家多次深入我市各地普查一线开展业务指导,指导组专家通过查阅文物普查野外记录手册,并根据文物普查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文字记录、绘图、GPS测点等方面进行细心指导,令各地普查队员获益匪浅,为野外普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8年,根据省文物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围绕60%完成率的定量指标,进一步提高认识,注重思路调整,力求方法创新,切实推进人员、设备、经费“三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野外普查工作任务。
一、认识再提高,思路再明确。文物普查本身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思想上加强重视,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更好地做好这项惠及子孙后代的大事。因此要及时总结归纳普查方式,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温州地区实际情况的普查模式。以重点调查、专题调查为突破口,点面结合、巧抓重点。信息搜集是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普查队员除走访调查之外还应以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掌握普查信息。
二、力量再充实,保障再到位。文物普查覆盖面广,各地应充分利用文化部门机制优势,发动基层文化员征集普查线索,掌握面上工作情况;还应有效整合现有专业人员,使业务骨干的作用最大化;同时要招募、培训一批有责任心、对文物普查有热情的志愿者,进一步充实普查队伍。各地普查机构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保障经费、设备落实,管好用好普查资金。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野外人身安全,确保相关保险、药品到位,切实保障普查顺利进行。
三、制度再规范,宣传再加强。严格遵循国务院普查办统一制订的四个方面的普查规范及技术标准进行普查,实施标准化管理,严把质量关。规范普查信息报送制度,及时统计普查信息,实时掌握全市普查工作进度;对新发现的文物要做好后续保护工作,并加大督查指导力度。要制订《温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方案》,进行多渠道、多方位的立体式宣传和重大普查成果发布;规范普查信息报送制度,及时统计普查信息,实时掌握全市普查工作进度;召开全市信息员工作会议,定期编印普查月报和简报,及时传递和通报普查工作进展、收获与经验、问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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