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你会办公室《关于要求批准爵溪街心戏亭保护和维修设计方案的请示》(象文物〔2008〕4号)及《爵溪街心戏亭建筑保护与修缮方案》收悉。经审查、研究,认为该方案维修原则把握基本准确,现状勘察较为全面,主要维修措施基本可行,但尚有部分内容需补充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维修原则把握基本准确,应注意在施工图设计中予以贯彻落实。设计方案说明部分表述不规范,部分与本文物建筑修缮无关的内容不宜纳入。
二、该建筑几处翼角均有裂痕,应仔细勘查,提出相应保护修缮措施。
三、施工(方案)图纸深度不够,部分制图不符相关规范,如尺寸标注、天沟表示等。
四、新换木构件油漆做法应采用当地传统手法,不应使用调和漆。旧构件当以除尘清洁为主,不宜新刷油漆。
五、补充虫害防治方案。
请根据上述意见结合现状实际情况深化设计,并在施工图阶段调整、完善,征求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意见后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文物 修缮 方案 批复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宁波市文广新局、象山县政府办公室、县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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