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首    页 | 政务信息 | 服务信息 | 政策法规 | 网上办事 | 文物执法 | 市县机构
  新闻中心 | 浙江文博 | 文物专题 | 在线视频 | 网上展厅 | 收藏鉴赏 | 电子刊物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审批公布
关于象山爵溪街心戏亭修缮方案的批复
浙文物发〔2008〕258号
 
象山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你会办公室《关于要求批准爵溪街心戏亭保护和维修设计方案的请示》(象文物〔2008〕4号)及《爵溪街心戏亭建筑保护与修缮方案》收悉。经审查、研究,认为该方案维修原则把握基本准确,现状勘察较为全面,主要维修措施基本可行,但尚有部分内容需补充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维修原则把握基本准确,应注意在施工图设计中予以贯彻落实。设计方案说明部分表述不规范,部分与本文物建筑修缮无关的内容不宜纳入。
  二、该建筑几处翼角均有裂痕,应仔细勘查,提出相应保护修缮措施。
  三、施工(方案)图纸深度不够,部分制图不符相关规范,如尺寸标注、天沟表示等。
  四、新换木构件油漆做法应采用当地传统手法,不应使用调和漆。旧构件当以除尘清洁为主,不宜新刷油漆。
  五、补充虫害防治方案。
  请根据上述意见结合现状实际情况深化设计,并在施工图阶段调整、完善,征求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意见后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文物  修缮  方案  批复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宁波市文广新局、象山县政府办公室、县文广新局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08年10月28日印发
 
发布日期:2008-11-03
  投稿信箱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普查日记  
(C)2005-2008 浙江省文物局 版权所有 主办:浙江省文物局 通用网址、网络实名: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文物
技术支持: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建议IE6.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