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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江郑义门古建筑群之新堂楼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浙文物发〔2010〕25号

浦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郑义门古建筑群之“安汝止”(新堂楼)维修方案的请示》(浦文报〔2009〕13号)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浦江郑宅新堂楼修缮设计》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浦江郑义门古建筑群之新堂楼维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09〕856号)的规定和精神,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专家库专家等对郑宅郑义门古建筑群之新堂楼修缮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将专家审查意见在国家文物局指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监管网”进行了公示,并无异议。现就方案批复如下:
  一、该方案现状测绘、勘察较认真,定性准确;研究、评估较为详尽;指导思想、保护原则正确,修缮措施基本适用可行。方案原则可行。
  二、方案部分内容尚需补充完善,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1、补充对三合土、墨绘等材料、做法的勘查。照片应该能够形象地对方案文字和图纸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现状图显示厢房前檐各间的隔扇之格心并不相同,对此应作进一步勘查,为装修的修复提供依据。
  2、深化门厅、前厅、后堂等遗址保护措施,并做好排水设计。
  3、东后六间是新堂楼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设计方案予以考虑。
  4、核对东七间、西七间与前厅东厢房的残损情况,分别制订具体的修缮方案。
    5、方案提出“使用的木材质需与原材质相同”,应明确原来是什么材质;补充方案中提到的木构架残损表格。
  6、深化给排水、电器等方案。
    7、部分保护措施或修缮内容在图纸中没有表现,应补充。加强文字校核。
请根据上述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在施工技术设计中修改完善,报我局审批。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文物  修缮  方案  批复
 抄送:国家文物局,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金华市文物局
    浦江县政府办公室。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10年1月27日印发
发布日期: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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