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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缙云九进厅进行抢险加固的复函
浙文物函〔2010〕第5号
 
缙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要求壶镇“九进厅”进行抢险加固工程的请示》(缙文广新〔2009〕154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组织对九进厅采取抢救性临时加固措施,确保该文物建筑不塌不漏。同时依据相关规定抓紧制订修缮工程方案,按程序报批,并尽早实施修缮工程。
 
二O一O年一月十二日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丽水市文广新局
发布日期:201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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