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首    页 | 政务信息 | 服务信息 | 政策法规 | 网上办事 | 文物执法 | 市县机构
  新闻中心 | 浙江文博 | 文物专题 | 在线视频 | 网上展厅 | 收藏鉴赏 | 电子刊物
您的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审批公布
关于江山三卿口制瓷作坊龙窑等抢救性加固的复函
浙文物函〔2008〕第94号
 
江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三卿口制瓷作坊抢救性修缮方案〉的请示》(江文广新〔2008〕58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三卿口制瓷作坊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鉴于目前作坊之龙窑及工棚、黄氏宗祠损坏情况较为严重,同意对龙窑及工棚、黄氏宗祠实施抢救性保护加固,工程以不塌不漏为原则,加固措施应具有可逆性,并做好相关档案工作。
  二、应根据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立项许可同意的基础上,尽快组织有相应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编制保护规划和具体的保护修缮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文物  加固  函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08年7月30日印发
发布日期:2008-07-30
  投稿信箱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普查日记  
(C)2005-2008 浙江省文物局 版权所有 主办:浙江省文物局 通用网址、网络实名: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文物
技术支持: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建议IE6.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