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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台张文郁旧居度予亭门楼修缮设计方案的函
浙文物函〔2008〕第84号

天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及天台县名城办《关于要求审批天台张文郁旧居度予亭建筑施工图的请示》(天文广新〔2008〕46号)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张文郁旧居度予亭建筑维修方案》及施工图收悉。经审查,认为该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没有达到文物保护修缮工程深度要求,部分内容仍需明确与完善,现复函如下:
  一、方案对设计依据应注意法律法规的针对性、时效性,且应依据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维修技术措施仍过于原则,针对性不强,要根据具体残损情况采用相应的修缮方法与措施。技术措施中关于环氧树脂粘接、灌浆,以及水泥砂浆灌浆等做法,与设计原则不符。
  三、度予亭及门楼的周边环境整治(如度予亭与后期交接的现代建筑间如何处理)应在设计中明确。
  四、应对新木材提出含水率、材质等要求。
  五、施工图应规范标注尺寸、表述主要修缮工程措施、做法,内容应详尽、有针对性。并补充张文郁旧居的总体平面图。
  六、屋面原采用芦苇席做法不宜随意改变,应保留。
  七、补充相关工程(概预算、水电、消防等)的设计内容。
  请根据上述意见再做深入勘查、研究,并修改、完善并深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报我局审批。
 
二OO八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文物  修缮  方案  函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台州市文广新局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08年7月17日印发

 

发布日期:200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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