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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兴业银行旧址中庭临时加层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文物函〔2008〕第82号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浙江兴业银行旧址中庭加层方案施工图的请示》(杭园文〔2008〕35号)和附件收悉。经审查、研究,原则同意该施工图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总说明不完善,焊接要求、材料要求、防火耐火问题等均应明确。
  二、竖向设计要有标高;主梁离边距离似过小。DY-02轴线要标出,离开300改400;I400×200×9×13无此规格,似为400×200×8×13工字钢。
  三、现设计均为焊接,质量、防火易产生问题,建议部分连接用螺栓,减少现场焊接。
  四、次梁过多,建议分4-5格即可。
  五、DY-02,①、④边尺寸不够,埋件尺寸要调整。
  六、图纸,结构平面为01,剖面为02……
  七、在工程施工中,要对施工工艺、材料选用等严格把关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建议按上述意见及有关资料,重新出图。征求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意见后,由你局审核同意并实施。
 
二OO八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文物  保护  设计  批复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08年7月1日印发

 

 

发布日期:20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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