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三垟周氏旧宅建设控制地带内张成连住房设计维修方案的请示》(温文物[2008]8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张成连宅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我局原则同意该住户住房在原基址上翻建。
二、新建建筑形式应借鉴当地传统民居样式,并与文保单位相协调。建筑高度维持现高。同意你局关于建筑色彩的初审意见。相关建筑设计方案作相应修改,由你局审定后监督实施。
三、施工期间应做好文物建筑安全监测、防护工作,并由当地文物部门与有关单位、个人签定责任书,作出确保文物建筑不产生沉降和位移的承诺。
四、你局应会同有关单位从严控制已由瓯海区人民政府公布的三垟周氏旧宅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妥善保护文保单位历史环境。并根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要求,尽快将三垟周氏旧宅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依法定程序报省政府公布。
二○○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文物 保护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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