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首    页 | 政务信息 | 服务信息 | 政策法规 | 网上办事 | 文物执法 | 市县机构
  新闻中心 | 浙江文博 | 文物专题 | 在线视频 | 网上展厅 | 收藏鉴赏 | 电子刊物
您的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审批公布
关于绍兴大禹陵之禹庙午门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文物函〔2008〕第65号
 
绍兴市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绍兴禹庙午门维修设计施工图的请示》(绍文物〔2008〕25号)及附件收悉。经审查、研究,原则同意午门施工图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屋面“原位固定原状保护脊及脊饰”设计说明中要求施工单位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防护设计,此专项施工设计应提交设计方审核认可后方可施工。
  二、需要贴补、更换的木材施工图中应该明确注明为何材质(梁枋望板等),不能笼统的说明按原构件相同材质木材。
  三、油漆、彩画存在的问题如何处理,应有明确设计。
  四、“午-建施-10”图金瓜柱二道钢箍因上面有枋而无法箍,应有具体做法说明。
  五、施工说明第五条第3点第5小点,东次间山面劈裂檐檩加铁箍三道,应该说明铁箍材料、规格和间距。
  六、仍未见我局在方案批复中要求补充的“水、电设计及白蚁防治专项设计方案”;尽快落实禹庙防雷系统设计。
  请根据上述意见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征询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意见后实施。油漆、彩绘设计另行报我局批准。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文物  修缮  施工  批复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08年6月3日印发

 

 

发布日期:2008-06-03
  投稿信箱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普查日记  
(C)2005-2008 浙江省文物局 版权所有 主办:浙江省文物局 通用网址、网络实名: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文物
技术支持: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建议IE6.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