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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2008“连线浙江——世界汉学家和亚洲媒体记者采访考察活动”拍摄相关文物的函
浙文物发[2008]108号
 
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贵办《关于2008“连线浙江——世界汉学家和亚洲媒体记者采访考察活动”有关事项的函》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连线浙江——世界汉学家和亚洲媒体记者采访考察活动”应邀人员在浙期间,非系统拍摄中国丝绸博物馆、中国茶叶博物馆及良渚遗址,舟山法雨寺、普济寺,湖州南浔嘉业堂藏书楼及小莲庄、张氏旧宅建筑群,永嘉芙蓉村民居,衢州孔氏南宗家庙等文物保护单位。
  拍摄中请严格遵守国家文物局《文物拍摄管理暂行办法》、《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等规定,接受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文博单位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和指导,确保文物安全。涉及壁画、彩塑、书画、纺织品、漆器、彩绘等文物拍摄,不得使用强光灯。具体拍摄事宜请径与相关文博单位联系。
  专此函达。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文物  拍摄  批复
 抄送:中国丝绸博物馆,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杭州良渚遗址管委会,湖州市文物局、衢州市、
   舟山市,永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南浔区文体局、南浔房管所。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08年5月16日印发
 
 
 
发布日期:200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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