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首 页
|
政务信息
|
服务信息
|
政策法规
|
网上办事
|
文物执法
|
市县机构
 
新闻中心
|
浙江文博
|
文物专题
|
在线视频
|
网上展厅
|
收藏鉴赏
|
电子刊物
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关于浙江自然博物馆安防系统工程通过验收的通知
浙文物发〔2010〕23号
浙江自然博物馆:
你馆安防系统工程业经省文物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审核组于2009年12月9日验收,验收会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已经得到全面落实。经研究,同意你馆安防系统工程通过验收。
希望你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同时做好系统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确保安防系统始终处于灵敏状态。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文物 安全 工程 通知
抄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文物监察总队、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10年1月22日印发
发布日期:2010-01-22
投稿信箱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普查日记
(C)2005-2008
浙江省文物局 版权所有
主办:浙江省文物局 通用网址、网络实名: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文物
地址:杭州市教场路26号 邮编:310006 建议IE6.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050326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