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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二、三级博物馆名单的通知
浙文物发〔2009〕151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委员会:
  近日,国家文物局下发了《关于公布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名单的决定》(文物博发〔2009〕18号),在首轮博物馆评估中,我省中国茶叶博物馆等15座博物馆被审定为国家二级博物馆、诸暨市博物馆等24座博物馆被审定为国家三级博物馆。现将我省的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名单予以公布,希望各博物馆根据《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努力寻找差距,找出发展的突破口,使博物馆在各方面取得新的进步。
  特此通知。
 
  附件:浙江省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名单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博物馆 等级△ 通知
 抄送:各相关博物馆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09年6月16日印发
 
浙江省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名单
 
  一、  国家二级博物馆(15座)
  中国茶叶博物馆、杭州历史博物馆、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杭州胡庆余堂中药博物馆、余杭博物馆、温州博物馆、湖州市博物馆、衢州市博物馆、上虞市博物馆、嘉兴博物馆、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馆、余姚市河姆渡遗址博物馆、绍兴鲁迅纪念馆、宁波保国寺古建筑博物馆
 
  二、  国家三级博物馆(24座)
  诸暨市博物馆、绍兴博物馆、舟山博物馆、德清县博物馆、平湖市莫氏庄园陈列馆、平湖市李叔同纪念馆、宁波镇海口海防历史纪念馆、桐乡市博物馆、桐乡市丰子恺纪念馆、桐乡市茅盾纪念馆、北仑博物馆、余姚博物馆、乐清市文物馆、长兴县博物馆、慈溪市博物馆、桐庐县博物馆、宁海县十里红妆博物馆、宁海县柔石纪念馆、庆元县香菇博物馆、嵊州越剧博物馆、浙东海事民俗博物馆、缙云县博物馆、长兴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安吉吴昌硕纪念馆
 
 
发布日期: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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