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省政府办公厅莫干山管理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上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度情况的通知》(文物普查函〔2008〕5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市、区)按国家文物局要求填写《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度汇总表》,由设区市汇总,6月17日前通过浙江文物网文物普查信息报送平台,报送电子版至省普查办(电子表格请从浙江文物网下载)。
联系人:张苹、张静波 联系电话:0571-87086703
文物普查信息报送平台:www.zjww.gov.cn
特此通知。
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转发 文物 普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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